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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观法师: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六

分类:汉传人物

卷六 第七章25.耳根圆通(观世音菩萨)

第一节法菩提心、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尔时观世音菩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世尊,忆念我昔无数恒河沙劫,于时有佛出现于世,名观世音。我于彼佛发菩提心,彼佛教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注释】

从闻思修,入三摩地:闻、思、修即闻慧、思慧、修慧;以三慧而得入三摩地。

【义贯】

尔时观世音菩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而白佛言:世尊,忆念我往昔于无数恒河沙劫之前,于那时有佛出现于世,名观世音佛。我于彼佛前发菩提心,彼佛因而教我从闻、思、修三慧入三摩地。

【诠论】

本章经文中从闻、思、修入三摩地这句话,不但是所有二十五圣圆通法门所共通的最重要的一句话,也可说是一切佛法的修行中最重要的一句话。

闻、思、修即开慧,思慧、修慧,这是省称(省略的说法),其全称为:闻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闻所成慧为听闻或阅读佛法,以八识田心中无始以来所得的善根(信解力),而对所闻之佛法,起正信正解之智慧,称为闻所成慧。若有人善根力不足,或少善根、或无善根,因此虽得听闻佛法之因缘,然以缺善根种子,于所闻法,辄生不信、不解,乃至起疑、谤,此等人虽多听、多闻、多读,亦不能得闻所成慧;因为他听闻而得之佛理,对他而言,只是一种资讯,或只当作是学术上的知识、或是一种哲学的道理;换言之,只同世间文字言说,徒然增进其世智辩聪,乃至增长慢心,以便语人言:我也看过了很多佛经!甚或:佛经的道理我也懂!如是之人不可能成就闻所成慧。

思所成慧是依于闻所成慧,再进一步去如理思惟其中的义理。例如听闻到人生即是苦或一切世间无有乐者等苦谛所摄的道理,便随顺所教而思惟:为何人生即是苦?人生有那些苦呢?人生有四苦、八苦;什么是四苦、八苦呢?哪些人须受这些苦呢?哪些人不须受这些苦?一切人皆须受,不论贫福、贵贱、老少、男女、种姓。何时须受呢?出生之后、日日在受、时时在受、念念在受。何时得脱此等诸苦呢?除了修如来正法一途以外,世间无有一法能令众生得脱此苦。如是思惟已,于苦谛便得智慧生起,即称之为于苦谛得思所成慧。

什么是修所成慧?读者诸君请特别注意:佛法中所谓的修,尤其是闻思修的修,或修所成慧的修,都不是指别的,而是特指禅定而言!换言之,佛法中所说的修,都是指在禅定中修!举例而言,三十七助道品,全都是在禅定中修习的项目,都不是所谓在日常生活的行住坐卧中修的。举如从第一项四念处开始,便是在定中观身、受、心、法四种循身观。当然,在修思念处观之前,必须先以安般法摄心入定,然后才能起观。修过四念处之后,四正勤(或称四正断),也是在定中精勤观察自心,而修已生恶念令速断,未生恶念令不生,未生善念令速生,已生善念令增长,这称为四正勤。接着,四如意足,即是四种禅定,令心于欲、勤、心、观四种法如意自在。其次,五根,信根、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也是在禅定中修习增长,令信、进、念、定、慧于心识中强固、有如在心中生根一般,坚固不动,故称为五根。再其次五力,信力、进力、念力、定力、慧力。五根再滋长壮大,便如树干之有力。五根只是自体不动,不为恶法所动,例如若有信根,便能不为一切邪说,恶法所动。若有精进根,便能不为内外懈怠因缘所动。若有念根,便能不为忘失之法动其正念。若有定根,便不为乱缘散动其心。若有慧根,便不为种种虚妄邪伪境界坏其正知见。这是五根,其用只是消极的:然而五力、以有力故,则能起正面、积极的作用。如行者已经成就信力,当邪说、谤法之外缘现前时,便能以正信力破除它,令自他于正法不起疑、不退正信之心,这称为信力成就。若已成就精进力,则于懈怠之内外诸缘现前时,亦能迅速破除,令精进不退,称为精进力成就。若已成就念力,则任何内外忘失正念因缘起时,能速破之,令即还住正念,称为念力成就。若已成就定力,则一切时中皆住定中,皆有定力所持,任何乱缘不能动之,亦能摧伏一切乱缘,称为定力成就。若已成就慧力,则任何邪说、颠倒之言、愚痴之说、无知之论,皆能以慧力拣择而破除之,称为慧力成就。总之,这五根、五力皆是依禅定力而得成就。

其次,七觉支,又称为七菩提分,因为觉即是菩提。这七觉支是圣人所修的法,不是凡夫境界(非如一般依字面所说),因为这七觉(七种觉悟)是要在已成就无根、五力以后,才依于已成就的五根、五力而修的(当然,前面的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在此时也都必须已经成就了,因此现在这七觉支,正如前面的五大项(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当然也全都是在禅定中修的!又,前面所说的五根、或五善根是无漏的善根,并非有漏的,故是禅定中证得,并非我们一般所说的:那个人很有善根。的善根。因此,七觉支是在定中修七种觉:择法觉、精进觉、喜觉、轻安觉、念觉、定觉、舍觉。于定中成就此七觉之后,乃得进修八圣道分。

八正道,又称八圣道分,关于这项,一般的误解便更大了!须知这八种,全是圣人所修的圣道分(圣道的法),故称八圣道分,绝对不是凡夫境界。圣人于定中依此八圣道分,配合四圣谛,而作四谛十六缘观,修成之时,即证四双八辈道果,是故八正道全然不是凡夫言说境界。

以上所言三十七助道品,皆是在禅定中修,这是根据《解深密经》、《瑜伽师地论》、《俱舍论》、《阿含经》、及《大毗娑婆论》等经论所说。又,一切修行皆不能离于禅定,关于这一点,《楞伽经》、《解深密经》、《圆觉经》、《起信论》及以上诸经论亦皆有开示。可叹法已汩没,正法之真象鲜为人知。余今有幸得知,故广宣说,愿普令皆闻,依教正修,令正法复起。

以上举三十七助道品,现在再举本经中所说。本经二十五圣圆通,一一圆通皆是诸圣依其三摩地而证得,其中经文中明言者,如佛一开始所说:吾今问汝:最初发心,悟十八界,谁为圆通,从何方便入三摩地?佛在此开宗明义就摆明了,圆通境界是以三摩地而得的;易而言之,若无三摩地,即无法修证圆通。

其次如阿那律尊者眼根圆通,是由修习乐见照明金刚三昧而证得。再如憍梵钵提尊者舌根圆通,他说:如来示我一味清净心地法门,我得灭心,入三摩地。次如乌刍瑟摩明王火大圆通,是以火光三昧而得成就。其次,月光童子水大圆通,由于修习水观三摩地而得成就。再者,琉璃光法王子之风大圆通,他说:我以观察风力无依,悟菩提心,入三摩地,合十方佛传一妙心。又如虚空藏菩萨之空大圆通,他说:我以观察虚空无边,入三摩地,妙力圆明。。其次,弥勒菩萨的识大圆通,是以唯心识定而证得,他说:尔时世尊教我修习唯心识定,入三摩地。接着,大势至菩萨的根大圆通,他说: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得三摩地。最后,观世音菩萨的耳根圆通,亦是以闻、思、修入三摩地。以上是举二十五圣圆通,及世尊所说为证,以证明:圆通之修习与证得,是依于三摩地。再进一步而言,其实是:修某种三摩地,其后便可成就某种圆通。

又,且不说二十五圣的圆通境界,或诸贤圣所修的三十七助道品,即使是外凡位所修的五停心观,也是在定中修的:而内凡位的暖、顶、忍、世第一,更是在定中修的。何谓五停心观?停心即止息乱心、杂染之心,这是外凡位有情,欲修道前,其心杂染太盛,故佛教先依个人根性,而修五种停息杂染心之观行:

一、数息观:散乱心重者修之。

二、因缘观:愚痴障重者修之。

三、不净观:贪心重者修之。

四、慈悲观:嗔心重者修之。

五、念佛观:福慧薄、业障重者修之。

以此五观为修道之前方便,故修者称为外凡位。然即使是这外凡位的修行,也是在定中修的,非以散乱心修之。若以散乱心修,因为与散心、乱心相应,法即成杂染,净法不得成就。

又,再举本经为证,以证三摩地之重要。诸位可知为何有此一部大佛顶首楞严经?其教起因缘是什么?诸位可记得:那是因为阿难为摩登伽女之母的先梵天神咒所惑,故差一点破了戒体?而阿难为何会栽这个大筋斗?因为他无始来一向多闻,未全道力。这道力即是指定力而言。若无定力,即无道力,因为道是在定中修的,在定中修得的,故若不修定,即无道力。现在从阿难的话来印证观世音菩萨的话:阿难无始劫来,只好多闻,只以得闻慧为已足,不进而修定,以及在定中修所闻之义。因此,与观音所说相比,阿难只有闻、思,而无修只有闻所成慧及思所成慧,但缺修所成慧。以无修所成慧,故无定力;以无顶力,故境界现前时,连自身戒体都难保。是故,为佛弟子须知佛法中的这个重大原理:闻、思、修与戒定慧的关系。闻与思是为了修,若无修(禅定、或三摩地),闻、思只是言说境界、文字境界,并不管用:既不能断烦恼,更不能亲证菩提。这就是为什么自古以来,很多人学佛于佛理虽懂得很多,好像也悟了(若真的有,那只是解悟,不是证悟!)但境界现前时,也是如阿难一样,只有挨打的份,而且都常被打得鼻青眼肿,一点抵抗的力量都没有;那到底是为什么呢?因为只有闻思而没有修,只在闻思境界上转,故如说食不饱,数宝常贫。又,只有闻思而无修,好有一比,正如有人得上妙饮食,放在口中嚼了半天,但他就是不吞咽下去,若不吞咽,尚且不能饱腹,更何况能得其营养?

再者,若只有闻思,而无修(无定),则连戒都很难持得清净,因为无定力所持,一旦境界现前,心就动摇了。因此,若无定,连戒都难持,更何况能生无漏智慧?

接着再谈三摩地。三摩地又译为三昧,其义为定慧等持,亦即:于三摩地中,有定有慧,且定慧均等,不会定多慧少,或慧多定少。那么,三摩地中的定慧又是什么?三摩地中的定叫奢摩他,又译为止;三摩地中的慧又叫毗婆奢那,又译为观;所以毗婆奢那又叫慧观,或观慧;以有慧故能观,且能观故得慧。因此,合而言之,三摩地又叫定慧等持、或止观双运。所以,请记住这句话:三摩地(或三昧)是一切佛法修行具体的总成绩,一切修证的功能及力用,皆是由三摩地而得成就;乃至一切断惑证真,自证化他,种种无量功德,皆是从三摩地中发。二十五圣自证圆通如是,乃至观世音菩萨自证以后的化他境界: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四不可思议,全都是耳根圆通三昧的境界。再说,《大佛顶首楞严经》一经的教起因缘,如前所说,是因阿难但好闻思,不修三昧;而此一经,经过七处征心、十番显见,以及其中种种难、破,无非要引导阿难,乃至一切众生,悟得本心,以便依此本心而起修首楞严三昧这就是本经最终的具体目的。换言之,即如观世音菩萨所言,欲引导、成就一切众生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第二节正修耳根圆通三昧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渐增,闻所闻尽;尽闻不住;觉所觉空;空觉极圆;空所空灭,生灭既灭,寂灭现前。】

【注释】

初于闻中:初,最初,一开始起修时。闻,返闻,即返闻自性的法门。此谓,我最初于修习返闻自性的法门中。

入流亡所:流,闻性之流,而非声尘之流。入流,是相对于出流而言;若是出流,则此流即是声尘之流;若是入流,则转成闻性之流。以出流即是识心缘尘,向外奔驰而出,故是逐色循声而入生死境。若是入流,即是逆流而回,反流照性;一出一入,同是一流,但方向相反,故古来称入流为就路返家。亡所,亡,即是无、或失。所,即所闻。以入了闻性之流,故背尘而行(背所闻之声尘而行)。所闻之声尘是在外的,但现在你的心不向外驰了,而是向后一百八十度转,转向内推求,所以就把外面的声尘抛在背后,因此声尘就有如被丢失了(亡失),故称为亡所(亡失所闻之尘);简言之,即是:亡尘。再说得更简单一点:因为向后转,背对著声音,所以听不到了。此四字合而言之:入了闻性之流,故亡失(忘失)所闻之声尘。

所入既寂:所,所闻,仍指声尘而言。入,耳入,即耳根,亦即能闻之耳根。承前,所闻之声尘既亡,声尘即寂止;所闻既然寂止,能闻之根(耳入)也自然就寂止了。亦即:既无所闻,能闻自寂。

动静二相了然不生:依佛法而言,声尘有两种,一种是有声之声,一种是无声之声。有声之声佛法中称之为声之动相,又叫动尘。无声之声佛法中称之为声之静相,又称静尘:然而静尘(无声之声)也是一种声尘(声音),儒家及道家管它叫天籁:他们把万籁俱寂,四周一切都很安静,寂然无声之时,可以听到的一种频率很高很高的声音,盈营于耳,充满四际,但又不吵人,而且与其他声音都不相妨碍,可以同时出现,这种特殊的音声称为天籁;其实这就是佛法所说的静尘。通常在绝缘隔音的录音室或广播室中,若无他人,又没其他声响时,此刻你若静下心来,可能可以听到这种无声之声;若是根器好的人,在一般安静之处,一静下心来,往往便可闻到此天籁。若钝根人,恐怕就无法听到。动静二相,动静二种声尘之相。了然,全然。此言,动静两种声尘之相,都全然不生。亦即,此时不但有声之声没有生起,连无声之声也没有!这是如何的一种境界呢?真是不可思议!若说有声之声没有了,这容易理解:但若连无声之声也全然消失,实非凡夫意识所能忖思比度的境界了!因此,观世音菩萨在此法门中的修证,到此即已远远超出一切凡夫与外道所能思议的境界了。

如是渐增:如是之观行渐渐增长、增上。

闻所闻尽:第一个闻字,是能闻,指耳识。所闻,仍是之声尘。尽,灭。接着,能闻之耳识及所闻之声尘皆灭尽。前面的所入既寂是指根与尘,现在是指识与尘。

尽闻不住:尽,寂灭。闻,此处代表能闻及所闻二者。不住,不住著。此言:虽然已能寂灭能闻及所闻,然而却对此境界毫不住著。这表示对所证之境界没有法爱,更无法执。以不起法爱,不生法执,故对所证不以为满足,不以为已达究竟,故能以目前所证为基础,然又能舍目前所证境,而向上升进。这个不住即《金刚经》所说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的无所住;亦是佛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中的舍筏。凡此皆是菩萨此时在观行中对证境的不住之所本;这也是菩萨于如来无上心法,随顺奉行的表现。又,附带一提:习禅定者,于得初禅之后,之所以能再升进二禅,完全是因为厌患初禅的境界,以彼为粗,觉得仍非究竟,故于初禅之乐不生贪爱住著,因而才能舍初禅喜乐之境(初禅又称离生喜乐地),而上进第二禅。至于从第二禅上升第三禅,乃至从第三禅上升第四禅,亦皆如是:以对当前所证境,不以为足,不生法爱,不起贪着,故舍粗就细,舍劣就优。乃至从色界之四静虑入于无色界之四定空,亦如是。甚至于其他一切佛法中之修证,亦莫不如是:若于所证,不以为足(不得少为足),不生法爱、贪著,即能上上升进,而最终达于究竟无上菩提。此是上上根人之所为。至若中下根人或钝根人,则往往少有所证,便生满足,更起爱著,此即是起法爱及法执。若是对于禅定境界起贪著,便称为味定(味著定境),若起味定,便于禅定境界无法再往上提升,从而裹足不前。此是钝根人修行的通病,故其所证便有个极限,总无法突破而达到究竟。然而,对于证境会不会起法爱贪著,则系于无量劫修来的善根之大小,一时也是勉强不来的。若行者发现自己有法爱、法执之现象,应如何对治呢?

第一、须常提醒自己不要贪著,亦不追求所证境的觉受,尤其是乐受、轻安或空灵等觉受。

第二、要加强修行观察一切觉或受都是因缘和合,虚妄生灭,无有自体,不可取得。

第三、应加强了知一切觉、受、证境、知解、乃至证境中之一切见、闻、觉、知,皆自心现量,不取不著。如是如实心行,无始以来之法爱无明,即能渐渐稀薄,终于断除。

如是于修证上才有可能阶阶升进,达于究竟。

觉所觉空:由于不住于尽闻的境界,故能进一步升上此境界。觉所觉的第一个觉字,即能觉。此觉已是智慧,属于般若之智觉。以超越法爱、法执,故般若之智觉得以生起。般若之智觉生起之后,又再进一步观照:此能觉之智及所觉之理,皆是本自空寂,以皆是如来藏心所现故。因此又破除进一步的法执:甚至对能觉之智(般若智),以及所觉之理,皆能不生贪著,故能照见其实相皆为如来藏性,当体本空而容诸相现起。

空觉极圆:这是觉所觉空的结果。因为照见能觉所觉皆悉空寂,接着不思议地便产生了一种空觉的境界,亦即,这空觉是觉所觉空之觉。极圆,极其圆满。这种空之智觉,由于观行力的推展、增进,渐渐加强、扩展,以至于变成极其圆满,乃至周遍法界:整个法界,都入于此空觉之观照中。须知,这句话表示两个阶段的境界:一、空觉,二、空觉极圆。

空所空灭:空,能空。灭,寂灭。这一句表示菩萨又舍上面所证的空觉极圆的境界。因为菩萨在达到空觉极圆的境界后,从而照了:这极圆满的空觉之境界,是依能观照空之觉智而来的,若能观招空之觉智(简称为能空之智),则亦无所空之境;换句话说,前面所证的空觉极圆之中,虽然极其圆满,然而实在还未完全圆满,因为这空觉极圆之中,还有个能空及所空在。因此,这空觉极圆是建立在能空与所空的存在及对立上。若某种法是依于与他法之对立而存在,即是有诤,即非一相,亦非圆满。因此进一步之观行,令得领悟到:这空觉极圆的能空之智及所空之境,亦是自心现量,亦即是如《楞伽经》所说的:一切法皆是心、意、意识梦现。因此,行者照见于此能空、所空之中实是无有少法可得,以见此诸法皆无有实自体故。如是观了,即达空所空灭,能空之智、所空之境,尽皆寂灭,本不生故。

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前面所证之空觉极圆中,因仍有能空、所空,故仍有能、所,若仍有能有所,即依然是二法,仍是生灭之法,非是不生不灭之究竟法性。此前既舍空觉极圆之境,而进证空所空灭,这空所空灭就是一切生灭之法尽皆灭已。亦即是达《大般若经》及《中观论》所说的第一义大空,亦即是证得空如来藏的境界。此言:既已达到空所空灭,便达到了一切生灭之法尽皆寂灭;一切生灭之法既已寂灭,便达寂灭现前。这寂灭是指究竟寂灭而言,亦即是无上大涅槃的代名词,也就是无馀依涅槃。现前即现前证得,或称现证。

【义贯】

我最初于修习返闻自性的法门中,溯逆声尘之流而入于闻性之流,以背尘回性故亡失所闻之声尘;所闻之尘及能闻之耳入(耳根)既已寂止(尘既亡,根亦寂),于是便得照见声尘之动静二种相,了然不生(有声之声不生,无声之声亦不起,一切声尘寂止。)如是观行之力渐增,能闻之耳识及所闻之声皆灭尽不生。虽然我已能达到灭尽了能闻、所闻的境界,但我并不于此证境而生住著之心;于是舍此境界,再进一步照了能觉之智及所觉之理亦悉空寂无生;以觉所觉空,故达到一种空觉之境,这种空觉之境又渐渐增进变得极其圆满。然而这空觉之境中,仍有能空所空,故又进而依如来藏心而观了:一切能空之智及所空之境实本自寂灭,皆本如来藏妙真如性。如是,既证能空之智、所空之境既本寂灭不生,即一切生灭之二法皆灭;一切生灭法既本自寂灭,则究竟寂灭之无上大涅槃便现前证得。

【诠论】

观音菩萨这耳根圆通法门,虽然困难,过程繁复,但是其綮要只在于入流二字,且最困难的也是在这入流一关。当今有人谈观音菩萨修行法门时说,这入流是入声尘之流,实是大错,读者不可不知:若是入声尘之流,则是正好相反。须知这入字即是向内之义。故正好是背尘合觉的入闻性之流,亦即是所谓返流照性,亦即是十二因缘门中的还灭门:逆生死流。又,这入流二字,不但是整个耳根圆通法门的关键之处,而且也是整个佛法不论是大乘、小乘、显、密、性、相一切法修证时的总原则:一切有情,若出流,即是生死、烦恼;若入流,即是涅槃、菩提。何以故?因为出流即是放纵身口意往外驰逐,虚妄执取,贪爱分别,故生死烦恼无有尽时。若一念悟时,便即流而返,逆流而上,当体收摄身口意,往内推求,不再往外驰逐,虚妄造作,因而回头向彼岸,返流而得照性(照见本性六祖大师名之曰见性者,即是此第一步的入流亡所)。因此,若有心欲修行返闻自性法门,除了须解此经文,然后在依静虑而修习外,最重要的,还是要先放下一切身语意的往外驰求之虚妄之业,举凡一切世间的事、业、礼俗、朋友、交游、名利等,皆一总放下,这是先行、或前方便,也是先决条件。然后再于一静处,安禅修习。如《圆觉经》所说:善男子,彼新学菩萨及末世众生,欲求如来净圆觉心,应当正念远离诸幻、先依如来奢摩他行,坚持禁戒,安处徒众,宴坐静室(《圆觉经》卷上)这里所说重要的,就是远离诸幻,一切世间有为、往外驰逐之事,都是诸幻,欲修圆觉者,皆须先远离。

又,若依《楞伽经》修,也是有一样的要求(先决要件),经云:复次大慧,若菩萨摩诃萨欲知自心现量摄受及摄受者妄想境界,当离群聚、习俗、睡眠,初中后夜常自觉悟,修行方便。(《楞伽经》卷一)因此,若于真修行,一切往外驰逐的事,都应先放舍,然后才能静下来,修往内推求(入流亡所)之无上真实道。否则,一边往外驰逐,交际应酬、追求名利,一边打坐修入流亡所,是行不通的,枉费工夫,以染净不相应故。

关于向内推求与往外驰逐,笔者在此有一个小故事。我少时读初中(台北师大附中)时,初二上学期有位国文老师,名叫易国建(如今早以往生),他曾在课堂上说:佛家与儒家不同,佛家是往内推求,儒家是往外追求。我当时一听:往内推求,便在自己心里说:恩,这很好!这句话的印象一直很深刻,未曾忘怀。后来学佛时一回想:我那时听到这句话时,虽然直觉地觉得这句话很好,但如果当时问我:好在哪里呢?我恐怕也说不出所以然来。试想,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子,能懂得什么叫往内推求?而且老师也没有进一步解释,他只不过是讲课文时顺便提到,有点像是有感而发,或是对他自己讲的,(那时师大附中的老师讲课,常喜欢讲些课外的东西),当然更不会期望下面五、六十个小毛头能听的懂。更何况这句话碰巧是整个佛法中最核心的原理、原则,与理上、事上,都是最要紧的所在。故我当时怎么可能懂得其道理?虽然不懂,但在我幼稚的心灵中,老师这课外的一句话,却深获我心,且心向往之,并且经历多年而从无忘失。这依佛法而言,可能是由于宿昔所修之业习力所致吧!这正如有些人刚开始学佛时,听闻佛法,虽然不太懂,但却很喜欢,为什么呢?因为他八识田中有往昔修学的种子在。又有时两人一切听闻佛法,其中一人很喜欢、信受,另一人则再怎么也不信;那人为何不信,因为他往昔没修,所以他八识田中没种;没种(没有菩萨种),所以与佛法无缘,故不相应。因此不只将相本有种,连学佛也要有菩提种才行,殊非偶然,亦不可倖(xng幸)致。

【忽然超越世出世间,十方圆明,获二殊胜: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与佛如来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

【注释】

忽然超越世出世间:忽然超越,即是顿超,亦即是在证到寂灭现前的下一刹那,即顿超一切世间、出世间。世间出世间,即是有为与无为。于一切有为无为、凡圣、染净,皆顿然超出,再也不受有为、无为、染净、凡圣的分别之所局限,于是一切法得自在无碍。

十方圆明:圆明,圆满明彻。以超越世出世、一切凡圣、染净等分别故,便得亲见十方圆满明彻,以若有分别即是有种界限,而不得圆满;若仍有染净、凡圣之差别,即所见不得明彻。

获二殊胜:因此更获得了两种殊胜的证境。

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本妙觉心:这是心体上合于本觉,亦即所谓全体(全字是动词,令成完全、无缺之义)。

与佛如来同一慈力:慈力,以慈而生能与一切众生乐之力,此即是禅门所说全体之后的起用,亦即,依体起用。

与诸众生同一悲仰:悲仰,悲威钦仰佛道,希慕至道之甘霖、法乳。以见十方圆明,无有凡圣之别,故其心泯然与上圣下凡皆合为一体,既与佛心通同,亦与众生心通同;既具如来之究竟清净、本妙觉心,及欲拔济众生之心;亦具一切众生悲仰慕道之心:六凡四圣,十法界之心,一时普现,而于心、佛、众生现证三平等,更无扞格。

【义贯】

以证寂灭现前故,忽然超越世间与出世间、有为与无为一切法,而得亲见十方世界圆满明彻,因此更获得二种殊胜之证境:一者,上合十方诸佛所证之本妙觉心,且亦与佛如来产生同一慈力,能济拔无量众生。二者,下合十方世界一切六道众生之心,与诸众生同一悲仰如来菩提解脱道之甘霖。

【诠论】

前面一段所述之修证过程,到最后证到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即是证到了空如来藏而证大解脱。而这一段,从十方圆明开始,便渐渐转空如来藏为不空如来藏,而产生不空如来藏的力用及庄严之境:亦即是,上合诸佛、下合众生的三平等心境界;次即不空如来藏所显的力用之总相。此下的三十二应、十四无畏、四不思议,皆是从此力用总相所生的别相庄严境界。

再者,菩萨修行,于大悟(或大彻大悟)后,通常不期然会产生两种心:一者悲心,二者报恩心。产生悲心是因为自身悟了、度脱了,便观见其他众生尚未能度脱,仍受沦溺,因此会作如是念:我以前也是跟他们一样,那实在是很苦,所以他便不期然会生出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令至安乐,与他现在所自受用者一般无二。再者,证悟了之后,又会作如是思惟:我今日所以能得开悟、度脱,全不是我自己行,全都是佛的慈悲、佛力加持,我才得如是证解,因此我深受佛恩,便应思报佛之深恩;我应如何报佛恩呢?佛以他自己所自证之法度脱我,我应效佛所行,亦以此法,去利益更多的人,令更多的人得度脱、开悟,同时这样亦可令法久住,这便是继承佛志,报答佛恩。若人悟了之后,能生起如是二心:悲心及报恩心,这人便是真悟了,即是佛之真子。若人自说悟了,他不但不生以上之二心,却反而心生傲慢,且因此希冀期求他人的恭敬与供养,则可说此人并没有真正悟了:因为能生悲心的人绝不会有慢心,而傲慢的人必不能生悲心,因为傲慢者必定是执我、著我相、我见、我能、我所,因此傲慢的人必然深著我相;以我相重故,其心中必无他人,故傲慢者必心乏慈悲,且与悲心不相应。又,若修行者希求恭敬名利供养,亦多是依于我慢、贪著,以我慢、贪著重故,必不能感知佛恩。然而已经开悟的人怎么可能心不慈悲、轻慢他人、贪著世俗名利、甚或不知感恩呢?故知:彼人实在无悟。因此他若自说自己已经开悟了,此事则不可轻信。

第三节三十二应

【世尊!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授我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与佛如来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应,入诸国土。】

【注释】

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观音如来是观音菩萨因地中的本师。供养佛有两种方式:一、供养佛身:即随待左右、服勤给事,照料其生活起居等;二、供养佛心:即是依教奉行,继承佛志,自修化他,行于佛行。

如幻闻熏闻修金刚三昧:如幻,以此法门为依一切如来本起因地之如来藏因而修,故观了所修及能修,有如幻化,不可思议,离于有无,而不得谓有修、亦不得谓无修;若谓有修,即仍有能所,不离我、我所相;以已离于我我所相故,依于不空如来藏,虽无修而具修一切善法。若谓无修,即坏因果,堕于断灭,此是恶见,菩萨于见道位已断此等恶见;且若谓无修,即无因;若无修因,何来有修成之果?是故断断不能说无修;而菩萨即如是依于空如来藏,修而无修。次依于空如来藏及不空如来藏,修而无修,无修而修,是故如幻(犹如幻化),无能无所、不假功用,任运而作,名为无作妙行。闻熏闻修:闻熏,返闻熏转八识。闻修,返闻修证圆通。金刚三昧,又称金刚喻定、或金刚喻三摩地,以此定坚固、不可破坏,而能破坏一切,故称金刚。又,此定为等觉菩萨于等觉后心,欲断最后一分无明时所起之定;若起此定,即可断最后一分无明;若菩萨断尽最后一分无明,即可断分段及变易两种生死,而证如来清净法身,究竟不动犹如金刚,是故此定称为金刚喻定。又,此金刚三昧,再此处亦特指首楞严三昧而言,以首楞严三昧即是佛定,究竟坚固,不可破坏,犹如金刚,故以金刚三昧称之。而此金刚三昧之修证,在此为依如幻之返闻熏修、以熏转前七识及第八识成为四智,归于如来藏本心。故说如幻闻熏闻修所成之金刚三昧。附及,在《观世音菩萨授记经》中,观世音菩萨说他本所修习者为如幻三昧,可资本经之旁证。

与佛如来同慈力故;由金刚三昧之力破最后一分无明,彻达如来藏本心,而证圆通,因此得与诸如来一样,具有济拔众生之慈悲力用。

令我身成三十二应:应、应化、感应、回应。此指为了回应众生称念菩萨圣号,能于自身作三十二种变化身,以成就众生所求之善愿。

【义贯】

世尊,由我供养观音如来,蒙彼如来教授我有如幻化之返闻熏转八识、返闻修证圆通之耳根圆通金刚三昧,乃得与诸佛如来同具慈悲济拔众生之力用,故令我身能成三十二应化身,以入于十方诸佛国土,广度众生。

1.求三乘应

【世尊!若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我现佛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注释】

入三摩地,进修无漏:指菩萨已得三摩地,欲依三昧力而进修无漏道,亦即以三昧力而净除心垢,转有漏为无漏,故成无漏法身。

胜解现圆:胜解,殊胜之解,此依唯识学而言,则特指修证成就的证境,其证境已能成真实力用,如转换四大,转土为金,身入石壁等,称为已得胜解。现圆,将现圆满,此最后阶段最难突破,是最紧要关头,故观音菩萨现身教授、加持。正如等觉菩萨于金刚座上将成佛时,虽自身入金刚喻定,但仍须十方如来同时授手加持灌顶,方能成就。

我现佛身:因为菩萨修行是为了求无上菩提,故观音菩萨便须现佛身,方能与彼心相应,令其信受。

令其解脱:这里指解脱变易生死,因为菩萨已离分段生死。

【义贯】

(1)世尊,若诸菩萨已入三摩地,正以三摩地力进修无漏道,于其所修之胜解即将现圆满之际,我即现佛身而为之说法,令其解脱变易生死,而证得不生不灭之法身。

【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独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若诸有学,断十二缘,缘断胜性,胜妙现圆;我于彼前现缘觉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若诸有学得四谛空,修道入灭,胜性现圆;我于彼前现声闻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

【注释】

寂静妙明:这是独觉乘人,处无佛之世,独自处于寂静,自观世间生灭现象,而悟得十二因缘,因此而证辟支佛道,故证得妙慧明彻。

断十二缘:此指缘觉乘人,依佛所教,观十二因缘,逆生死门,修还灭门,而断十二缘起之钩(gōu钩)鏁(suǒ同锁),入不生灭,得辟支佛果。

得四谛空:这指声闻人在见道位,断四谛下之见惑,故称证得四谛之见惑空。

【义贯】

(2)若诸二乘有学位中之人,志求独觉者,身心独处寂静已证得妙慧明彻,进而其更殊胜之妙慧即将现圆满之际,我即于彼前现独觉身,而为之说法,令其证得解脱见思二惑,入无学道,证得辟支佛果。

(3)若诸缘觉有学,志求缘觉道,已逆于生死门而修断十二缘起之钩锁,因证十二缘断而令殊胜之无生性显现,正当其所修证的缘生性空之殊胜妙智即将现圆满之际,我即于彼前现缘觉身,而为之说法,令其解脱分段生死,证辟支佛道。

(4)若诸声闻有学在见道位中,已证得见所断之四谛下见惑空,进而修道入择灭无为,正当其修道位中之胜性即将现圆满之际,我即于彼前现声闻身,而为之说法,令其解脱三界之见思二惑,得有馀依涅槃,而证阿罗汉道。

2.求诸天应

【若诸众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尘,欲身清净,我于彼前现梵王身,而为说法,令其解脱。若诸众生欲为天主,统领诸天,我于彼前现帝释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我于彼前,现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虚空,我于彼前现大自在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注释】

欲心明悟:欲,指淫欲。明悟,指明白了知淫欲为欲界受生、生死之苦本。此句为倒装句。

不犯欲尘:指持戒清净,不犯淫欲。

欲身清净:欲身,欲界之身。指因持戒而令欲界之身清净离欲。

欲为天主:欲,希望。天主,指三十三天(忉利天)之天主。

帝释:即忉利天天主,名释提桓因。

欲身自在:欲,希望。身自在,有神足通,故其身于十方界来去自在。

游行十方:十方,指在六欲天及其下之四大洲中。

自在天:为欲界最高之第六天,他化自在天之天主,依《大智度论》(卷五十六释三叹品第三十),此天主亦是欲界之魔王。但若依《起世经》(即《起世因本经》),则言魔波旬诸天是居于他化自在天及梵天之间,另有一天,称为魔天。

飞行虚空:飞行,比前面的游行更殊胜。虚空,指色界天所摄的大千世界中之范畴。

大自在天:此为色界之最高天,又称摩醯首罗天,亦是色界天之魔王。故知魔王有二,一在欲界天,一在色界天。

【义贯】

(5)若诸欲界之众生,对于淫欲其心已明白悟知为生死之苦本,因此希望持戒不犯欲尘,令此欲界之身得以离欲清净,我即于彼前,现梵王身,而为说四无量心及出欲之法,令其解脱欲界生死,得生上界。

(6)若诸人道或欲界天之众生,欲为天主,统领诸天,我即于彼前现帝释身,而为说上品十善、生天之论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7)若诸人道、欲天众生,欲得此身来去自在,游行六欲天及四大洲之十方无有障碍,我即于彼前现欲界之第六天主自在天身,而为说上品十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8)若诸欲界天众生,欲身得自在,飞行于色界大千世界之虚空无有障碍,我即于彼前现色界最高天之天主大自在天身而为说上上品十善、四禅及四无量等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若诸众生爱统鬼神,救护国土;我于彼前现天大将军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护众生;我于彼前现四天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我于彼前现四天王国太子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注释】

天大将军:即欲界天之大将军,亦即天将。

四天王:为欲界最低天之天王,在须弥山腰之四方: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目天王、北方多闻天王。此四天王为帝释天之臣属,皆归敬佛法,为佛法之护法,巡视四大洲,保护下界众生。

四天王国太子:四大天王,又称护世四王,各有太子多名,皆容貌端正,有大势力,如那吒太子即其中之一;那吒为北方毘沙门天(多闻天)之五太子之一。

【义贯】

(9)若诸人道或八部众生,其心爱统领鬼神众,巡视世间,救护国土,赏善罚恶,我即于彼前现欲界天之大将军身,而为之说五戒十善、秘咒、召请鬼神之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10)若诸人道或四天王天之众生,其心爱统领世界四大部洲,保护众生,我即于彼前现四天王身,而为说上品十善及护国安民之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11)若诸人道或四天王天之众生,其心爱生四天王之天宫中,能驱使鬼神,我即于彼前现四天王国太子身,而为说皈依、斋戒、十善、神咒等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3.求人趣应

【若诸众生乐为人王,我于彼前现人王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主族姓,世间推让;我于彼前现长者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自居;我于彼前现居士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治国土,剖断邦邑;我于彼前现宰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我于彼前现婆罗门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注释】

乐为人王:人王,人道之王,即人间之国王。

爱主族姓:主。主领。喜欢成为大族高姓之大家长。

世间推让:因为是望族之长,所以世间人皆推重、谦让于彼。

爱谈名言:世俗名人之嘉言,如儒家之《论语》、《四书》之属。

清净自居:清净,不染尘欲。自居,自守。

爱治国土:治,治理。

剖断邦邑:剖断,即剖析判断种种讼案。邦邑,于大邦或小邑。

宰官:宰,臣宰、县宰、州宰、府宰。宰官者,一地之主官,或一机构之主管官吏,或是国之宰相。

爱诸数术:数,天文地理、阴阳历算。术,医、卜、命相、咒水、书符等。此即是婆罗门五明之医方明以及内明,

摄卫自居:摄,调摄身心。卫,保卫生命、行固精养气等养生之道。自居,自处。

【义贯】

(12)若诸人道众生,乐为人道之王,我即于彼前现人王之身,而为说五戒、十善生福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13)若诸人道众生,爱主领一族姓之人,世间之人皆推重之,让其居于上首,听其吩咐,我即于彼前现长者身,而为之说博施济众、仁民爱物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14)若诸众生爱谈世间名人之嘉言,身处居家而清净自居,不染世俗,我即于彼前现居士身,而为说清心寡欲、修身养性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15)若诸人道众生,爱治理国土,剖析判断讼案于大邦小邑,我即于彼前现臣宰官吏之身而为之说修齐治平、护国爱民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16)若诸人道众生,爱诸数术、调摄保术养生以自居,我即于彼前现婆罗门身,而为之说世智养术之妙法,令其依行而成就所愿。

【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我于彼前现比丘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我于彼前,现比丘尼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男子乐持五戒;我于彼前现优婆塞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现优婆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注释】

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优婆塞:中文义为近事男,亦即可以亲近承事三宝之男子。又译为居士,居家学佛之士。

优婆夷:义为近事女。又译为女居士。

【义贯】

(17)若有男子心厌尘劳,好学佛法而持家,持诸戒律,我于彼前现比丘身,而为之说戒定慧三无漏学之法,令其依修而得成就比丘法。

(18)若有女人心厌尘劳,好学佛法而持家,持诸戒律,我于彼前现比丘身,而为之说三学离染清净之法,令其依修,而得成就比丘尼法。

(19)若有男子,崇慕佛法,乐持五戒,我于彼前现优婆塞身,而为之说持戒布施之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居士之法。

(20)若有女人,以五戒而自居(自处),我于彼前现优婆夷身,而为之说持戒布施之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女居士之法。

若有女人,内政立身,以修家国,我于彼前现女主身,及国夫人,命妇、大家,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注释】

内政立身:内政,内主家政。立身,勤俭贞娴以立身。

以修家国:以修身而利益家国。

女主身:即大国之帝后。

国夫人:诸侯国的君主夫人。

命妇:朝廷诰命之妇,亦即大臣的正配夫人,受朝廷的封诰,为第一品夫人、二品夫人等,有其固定封赐之衣袍、冠带、饰物等。

大家:家,音(孤);女子之尊称。《后汉书曹世叔妻传》说:班昭(班固之妹),博学高才,有节行法度,皇帝数召之入宫,令皇后及诸贵人都拜她为师,尊称她为曹大家。

【义贯】

(21)若有女人,内主家政,勤俭贞娴以立其身,以修身而益家国,我于彼前现大国之女主身,及诸侯国君主之夫人、或朝廷诰命之妇及有才学之大家,而为之说三从四德、端庄娴淑之妙法,令其依学而得成就所愿。

若有众生不坏男根,我于彼前现童男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若有处女爱乐处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现童女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注释】

不坏男根:此指不坏男根之童贞。

爱乐处身:处身,处女之身。

不求侵暴:不求,不希求、不希望。侵暴,女身与男交合,皆有如受侵害、暴力一般。喜爱保持处女童贞之人,则不希求受如是暴力侵害,不以彼为乐。

【义贯】

(22)若有众生不破坏男根之童贞,愿终生持之,我即于彼前现童男身而为说远离淫欲、抱朴守真之妙法,令其依修而得成就所愿。

(23)若有处女,爱乐处女之身,不希求凡俗淫欲之侵暴加身,我于彼前现童女身,而为说坚贞美德、清净自守之妙法,令其依修而得成就所愿。

4.求离八部应

【若有诸天乐出天伦,我现天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诸龙乐出龙伦,我现龙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有药叉乐度本伦,我于彼前现药叉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乾闼婆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乾闼婆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阿修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阿修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紧那罗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紧那罗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若摩呼罗伽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现摩呼罗伽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注释】

乐出天伦:伦,类,天伦即天道。天道之天人享受天乐,为何还有要出离天伦的?因为天福琐乐,天寿亦长,然终有尽时,而且因为天人受乐多,唯享天福,很少能修行者,故天福报尽,多半堕生下界,且泰半生于恶道中,尤其是畜生道,或鬼道。又天人皆有天眼通,知自己天福报尽,将堕落受苦,因此亦颇有生无常想,而欲修行以出离天道者。

药叉:义为捷行、勇健、或暴恶;有地行药叉、空行药叉及飞行药叉三种。属于鬼道之一。药叉通常喜爱佛法,而为佛教之护法。《最胜王经》云:是等药叉皆悉爱乐如来正法,深心护持。

乾闼婆:义为寻香、或香阴。以其不食酒肉,唯闻其香。与紧那罗同为帝释天之音乐神。帝释天若想听他奏乐,烧沉水香,乾闼婆即寻香而至,故以为名。

阿修罗:义为非天,因他们有天之福,而无天之德,故名。阿修罗有四种,分属四趣:化生者属天趣摄,卵生者属鬼趣,胎生者属人趣,湿生者属畜生趣。阿修罗又称为无端正,男丑女美。

紧那罗:义为疑神,其形似人,头有一角,见者生疑。是帝释天歌咏之神。

摩呼罗伽:义为大蟒神。此类众生因心多恚痴,故所感之报为聋騃(i呆痴)无知,常含毒伤害众生。

【义贯】

(24)若有诸天之人乐出离天伦之属,我即现天人之身,而为说无常苦空无我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25)若有诸龙乐出龙伦之属,我即现龙身而为之说施、戒、正直、柔和慈悲谦让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26)若有药叉乐度脱其本伦,我即于彼前现药叉身,而为说持戒修福、柔和顺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27)若乾闼婆乐度脱其伦,我即于彼前现乾闼婆身,而为说五戒、中品十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28)若阿修罗乐度脱其伦,我即于彼前现阿修罗身,而为说慈忍谦恭、中品十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29)若紧那罗乐度脱其伦,我即于彼前现紧那罗身,而为说欲乐无常、中品十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30)若摩呼罗伽乐度脱其伦,我即于彼前现摩呼罗伽身,而为说慈、悲、忍、中品十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诠论】

这一段讲的都是天龙八部,且都是想出离本趣。而此段之前的二十三应,除了最初四种,三乘贤圣,略有不同外,其馀多半都仍想处于其本趣而继续修行(并不想出离本趣)。

5.求得人道应

【若诸众生乐人修人,我现人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注释】

乐人修人:乐人,乐生为人。修人,乐修人乘之法。

【义贯】

(31)若诸人道众生,乐再生于人道、乐修人乘法,我即现人身,而为说五戒、中品十善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6.求离非人应

【若诸非人,有形无形,有想无想,乐脱其伦,我于彼前,皆现其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注释】

若诸非人:这一段所说的非人,即统括前面天龙八部中所未包含的非人之类。

有形无形:形,色、色蕴。有些非人有色蕴,有些非人则无色蕴。

有想无想:想,想蕴。有些非人具有想蕴,有些非人则不具想蕴。

【义贯】

(32)若诸八部众生以外之其他非人,或是有形之非人,或是无形之非人,或是具有想蕴之非人,或是无想蕴之非人,他们若乐脱离其本伦,我即于彼前,皆现其同类之身,而为说五戒、转生善道之妙法,令其依修而成就善愿。

【是名妙净三十二应,入国土身,皆以三昧闻熏闻修,无作妙力,自在成就。】

【注释】

妙净:妙,以其能随类各应,不可思议,故称妙。净,虽现身而不著于所现之相,无所染著,故称净。

入国土身:入于诸佛国土而示现之身。这就于《法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中,无尽意菩萨所问的观世音菩萨云何游此娑婆世界?其答案即是:以此三十二应而游化于诸佛国土。

无作妙力:无作,无造作,即任运、无功用行;亦即起用之际,皆随众生缘,而从大悲心中自然流出如是妙用,不复思议、亦无作意,无能无所之相,故称无作。又,由于是无漏金刚之智所生,故是无作;若有作之法,即有能作、所作,即是有漏、有生灭之法;若是有漏有生灭,即不能起如是妙用。

【义贯】

是名微妙清净之三十二应化,即是普门示现入诸佛国土所现之身,此等皆是以金刚三昧之力,返闻熏转八识,返闻修证圆通,所起之无作妙力,自在成就。

【诠论】

以上之三十二应,所现之身虽有差殊,但有一重大相同之处,即而为说法,这才是菩萨现身的本意:以菩萨说法,众生依修,这样才能真的度脱;是故须知,现身是为了说法身是为了法。

第四节十四无畏

【世尊!我复以此闻熏闻修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故,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十四种无畏功德。】

【义贯】

世尊,我复以此返闻而熏转八识,返闻而修证圆通所依之金刚三昧无作妙力,而得与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众生同悲仰菩提涅槃故,令诸众生于我身心获得十四种无畏功德之益。

1.令离八难无畏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二者、知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三者、观听旋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能害。】

【注释】

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观音,观众生求救之音声。以观观者,而观我所观者,即是观我所要救拔之众生。此谓,我不只是自己观众生求救之声,而观我所欲救拔者。

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而是要加持或教导十方世界,正受苦恼的众生,亦得自己返观其念菩萨之音声,亦即,也以此因缘而自修返闻自性法门,与我一般,因而得究竟解脱;而非纯粹只是等着靠我去救他。如是,能自修而度脱者,方是究竟解脱。故此第一种施无畏者,是十四无畏之总,是真究竟无畏,故列第一。

知见旋复:自此以下,十三种无畏,首先皆是菩萨自述为何能得此无畏功德之因,亦即说明菩萨以修何法门,而能得此无畏功德。知见,代表六根的功能:见、闻、觉、知、尝、嗅。旋复,旋妄复真。此言,以我修行将六根的知见等旋妄复真,而得圆通三昧,故能令众生入火不烧。

观听旋复:以我自己修行将耳根之观听之功旋妄复真,以此三昧加持之力,能令众生堕水不溺。

断灭妄想,心无杀害:由我自己修行断除六识之妄想分别,且心无杀害,故超越鬼神之心行,因此我能加持众生,当其入于鬼国,不被鬼害。

【义贯】

一者、由我不只是自己观众生求救之音声,以观我所观者而去拔济求救者,而是进一步欲加持令彼十方世界中受苦恼之众生,皆得自返观其念菩萨之音声,因此自能与我一般,返闻自性,即自证得究竟解脱。

二者、以我自己修行将六根之知见等功能旋妄复真,而得圆通金刚三昧,以此金刚三昧之加持力,能令诸众生犹如我身,设入大火,火不能烧。

三者、以自己修行将耳根之观听功能旋妄复真,而得圆通金刚三昧,以此金刚三昧之加持力,能令诸众生犹如我身,若为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四者、以我自己修行外不缘尘,内不循根,识心不生,故断灭六识妄想分别,且心无杀害,以此清净心行乃超越一切鬼神之心行,故能以此三昧加持之力令诸众生,若入诸鬼国,鬼不能害。

【五者、熏闻成闻,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被害,刀段段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摇动。六者、闻熏精明,明遍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众生,药叉、罗刹、鸠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旁。目不能视。七者、音性圆销,观听返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著。八者、灭音圆闻,遍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注释】

熏闻成闻:返熏妄闻成为真闻。

六根销复,同于声听:六根销妄复真。听,即闻性。同于声听,即与闻性相同。

犹如割水:刀虽割水,水亦无断痕,故无所伤。

亦如吹光:光,太阳光。亦如以口吹太阳光,太阳光是吹不熄的。

闻熏精明,明遍法界:由于我以返闻法门熏修,而得复本精之妙明,此妙明遍照法界。

则诸幽暗,性不能全:幽暗,幽隐暗昧。诸鬼众皆是以幽暗为性,菩萨妙明加持所致,则诸鬼之幽暗性不能保全。

鸠槃茶鬼:即魇魅鬼。

毗舍遮:啖精气鬼。

富单那:主热病鬼。

音性圆销,观听返入:音性,即音声动静二性。观听,观照能听闻之性。返入,逆流返入本性。

灭音圆闻:灭音,寂灭音声生灭之相。圆闻,而圆证闻性。

【义贯】

五者、以我修返闻照性,反熏妄闻而成真闻,六根销妄复真,同于声听之性(闻性),以此复真金刚三昧之力,能加持令众生之身犹如我身,临当被害,刀段段坏,或能使其兵戈犹如割水,水无断痕,或虽刀刃加身亦如以口吹日光,日光不灭;是故,我能加持令众生藏性所显真空妙有之身无有摇动。

六者、我以返闻法门熏修、得复本精妙明,此妙明之性遍照法界,则令诸幽隐暗昧之性不能自全,以此金刚三昧之加持力,能令众生之身犹如我身,遍身光明,因此,若有药叉、罗刹、鸠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旁,目不能视,故不能为害。

七者、以我修音声之动静二性圆销,观照能听闻之性,逆流返入本性,故诸尘销灭,离诸尘妄,以此销尘金刚三昧力故,能加持令众生之身犹如我身,一切禁系枷锁所不能著。

八者、以我修习返闻入流,寂灭音声而圆证闻性故,遍生慈力,一此加持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动。

【诠论】以上为八难无畏。

2.令离三毒无畏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十者、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瞋恚。十一者、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注释】

熏闻离尘,色所不劫:以我熏修出流之妄闻,令成入流之真闻,而得离尘,故色尘不能劫夺、或动摇我心。

纯音无尘,根境圆融:以我修反观纯一闻性所显之妙音,别无所对之尘,亦即动静二相了然不生,故内根外境圆融无碍。

无对所对:无能对、所对,故绝一切对立差别。

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销尘,以我修行销除所缘之妄尘。旋明,旋复本性之妙明。法界,外身。身心,内身。此谓,因此能令外之法界、内之身心,皆如琉璃一般通彻光明。

阿颠迦:义为无善心,亦即心中无善法之众生,以其根暗钝,故于法不了,不能摄受任何善法,故心中无善;交光法师说此为愚痴之极者。

【义贯】

九者、以我修行熏出流之妄闻而为入流之真闻,故能离尘染,色尘所不能劫夺,以此离尘金刚三昧力故,能加持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

十者、以我修反观纯一闻性所显妙音别无所对之尘:所对之尘即销,能对之尘亦寂,故内根外境圆融无碍,无能对、所对之对立差别,以此三昧力故,能加持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互相敌对之嗔恚心。

十一者、以我修行销除所缘妄尘,旋复本性妙明,令外之九法界、内之身心皆犹如琉璃,内外明朗照彻无碍,以此金刚三昧力故,能加持令一切昏迷暗钝性障者,乃至如诸阿颠迦(心极昧劣暗钝无善者),永离愚痴暗钝。

3.满子息愿无畏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能遍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十三者、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含十方界,立大圆镜,空如来藏,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受领无失,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人爱敬、有相之女。】

【注释】

融形复闻:融,销融。形,四大幻形。复闻,旋复真闻之性。

不动道场:不动,以不生不灭故不动。道场,真如之理体,亦即真如本心。

涉入世间:涉入,起于大悲,依三昧力,故能涉入。世间,有三种世间:器世间、有情世间、真觉世间。菩萨以三昧之力,于此三世间皆能涉入无碍。

不坏世界:菩萨虽以三昧力涉入世间,但亦不破坏世间之因果,以无我相故。

明照无二:明,表圆通之体。照,表圆通之用。体与用二者对于已达圆通境界之菩萨而言,已无差别,他已能即体即用,即用即体,无二无别,是为体用圆通之相。

含十方界:含,裹也。此圆通之体与用含裹了十方世界,十方之佛世界尽在其中。

立大圆镜,空如来藏:圆镜之义,圆者,圆满也;镜有二义:一、能照、二、能摄、能映。如来藏有二相:一、空如来藏;二、不空如来藏。空如来藏之空字,是清净义,一究竟清净,不著一切相,故名为空。空如来藏亦是如来,此如来藏,自性清净,不生不灭,故离一切相,故名为空如来藏。又,空如来藏亦是能含、能容一切之义。不空如来藏,为从空起用,能生一切法之义,即是由清净性而出生一切庄严之义。是故虽则空如来藏乃究竟清净,然于此毕竟空中,得出生十法界一切森罗万象、有物有则、庄严之相;此即不空如来藏之用。是故,空如来藏即是不变之体,不空如来藏即是随缘能生之用。若依究竟而言,如来藏之体与用实非二相,实是体用一如;如是体用一如之相用即称为空不空如来藏,而显如来藏即体即用,即用即体、中道圆融之究竟理体。

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承顺,承受顺应。亦即以立大圆镜之空如来藏,广大无边,能含能摄一切,故能摄受十方如来之秘密法门。为何说秘密法门呢?此有二义:一、以此求男女之法为与愿法,在相上是属于密教中之增益法,故称之为秘密法门。二、菩萨欲行此增益法,满众生愿,而又须不坏因果法,须有大神通,照见此祈求之众生于无量劫中,有无善根因缘,能堪受此福,菩萨方得转变其现生原有之因缘;又须以大神通方便之力,引摄令其生起善心、修福积德,方能得配受此福,而不坏因果。

【义贯】

十二者、以我修行,销融四大幻形,旋复一真之闻性,证入不动无生之理体真如道场,以三昧力涉入三世间(器世间、有情世间、正觉世间),而能不坏世界之因果等相;且能普遍至于十方佛世界,供养如微尘数之诸佛如来,于各各佛边为法王子,承事如来,助佛转轮。能令十方法界中,无子之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

十三者、以我返闻自性,六根圆融通达,已用之明照无二,含裹十方诸佛世界,于本性中立如大圆镜之空如来藏,以此得承受顺应十方微尘如来所有秘密法门,皆能受领无失,以此等秘密法门三昧加持力故,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容貌端正、具备福德、性情柔顺、众人爱敬、有福德相之女。

【诠论】

本章经文中的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这句不坏世界非常重要,这也正是诸佛菩萨与一切外道的神不同之处。这不坏世界,在《大般若经》中又称为不坏相,义即,不坏法相或因果相。因为一切世间甚至出世间法,皆以因果而成,故一切众生之有福无福、有智无智,都是承先世因果,亦即都是自己修来的。因此,若由于前世所修,今世得福,旁人也夺他不得;若

更新于: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