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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石法师:入菩萨行 《入菩萨行》译注 第六品 安忍

分类:汉传人物

第六品安忍

一、思惟瞋过及忍德

(一)隐含之过患

1.一瞋能摧毁

只要对菩萨生起一念强烈的瞋害心,

千劫所积聚、

就能完全破坏千劫以来

施供善逝等

布施、供养诸佛菩萨等等

一切诸福善。

一切善行所集聚的福德善根。①

2.罪恶莫过瞋,

没有一种罪过像瞋恨那么恶毒,

难行莫胜忍;

也没有一种修持像安忍那么难行;

故应以众理

所以应该用种种正当的教理

努力修安忍。

努力地思惟修习安忍。

(二)现见之过患

1.令心离安乐

3.若心执灼瞋,

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持续地瞋恨热恼,

意即不寂静,

那么他的意识就得不到宁静,

喜乐亦难生,

欢喜和愉悦的心情也很难生起,

烦躁不成眠。

整天心烦气躁、坐不稳、睡不着。

2.能坏亲友情

4.纵人以利敬

尽管有人以财利和恭敬

恩施来依者,

惠施给前来依靠他的沦落者,

施主若易瞋。

但是,如果这位施主易燥易怒。

反遭彼弑害。

那么反而会因为激怒受惠者而被杀害。

5.瞋令亲友厌,

瞋恨终将导致众叛亲离,

虽施亦不依。

虽然施惠拉拢,亲友也不愿前来依靠。

3.总结瞋过患

若心有瞋恚,

总而言之,如果心中有瞋恨,

安乐不久住。

绝对不会有快乐的生活。

6.瞋敌能招致

瞋恨,毫无疑问地,

如上诸苦患。

能够招致上面所说的那些过患和痛苦。

(三)思惟安忍功德

精勤灭瞋者,

反之,一个专心致力于消灭瞋心的人,

享乐今后世。

定将获得今生和后世的安乐。

二、修习安忍之法

(一)除瞋因

1.生瞋之因

7.强行我不欲,

别人硬是做了我不喜欢的事情,

或挠吾所欲,

或阻挠我做想做的事情,

得此不乐食,

获得了这些长养瞋恼的食物以后,

瞋盛毁自他。

瞋心愈发炽盛,甚至于毁灭了自己和别人。

2.劝息瞋因

8.故应尽断除

所以我应该要想尽办法,

瞋敌诸粮食;

彻底截断滋长瞋敌的各种粮食;

此敌唯害我,

因为这个敌人除了伤害我以外,

更无他余事。

再也没有其它的事可做了。

3.除瞋方法

(1)不应不喜

9.遭遇任何事,

无论遭遇到任何逆境,

莫挠欢喜心;

我都不应该扰乱欢喜的心情;

忧恼不济事,

因为闷闷不乐不但于事无补,

反失诸善行。

反而会使人退失许多有益的善行。

(2)不应不喜之因

10.若事尚可为,

如果还有补救的办法,

云何不欢喜?

何必对灾祸和逆境生气忧恼呢?

若已不济事,

倘若已经于事无补,

忧恼有何益?

生气忧恼又有什么益处呢?

4.细究瞋因全力断

(1)瞋境差别

11.不欲吾与友

我不希望我和我的朋友

历苦遭轻蔑,

遭受痛苦,被人轻视,

闻受粗鄙语;

听到羞辱的粗话和卑鄙的言词;

于敌则反是。

但是对于敌人却刚好相反。

(2)消除令我不乐之瞋

Ⅰ、遮除因我受害而生之瞋

(Ⅰ)应忍身苦

ⅰ、修安受苦忍

①思惟苦是解脱因

12.乐因何其微,

在三界中,产生快乐的因素只有少许,

苦因极繁多;

导致痛苦的因缘却非常繁多;

无苦无出离,

然而没有痛苦就不会想到要出离,所以,

故心应坚忍。

心啊!你应该要坚毅地忍耐下去!

13.苦行伽那巴,

信仰苦行者以及伽那巴地方的人,①

无端忍烧割;

尚且能无端地忍受灼烧和割身等痛苦;

吾今求解脱,

现在我为了追求最究竟的解脱而努力,

何故反畏怯?

为什么反而要畏惧受苦呢?

②思惟习苦成自然

14.久习不成易,

久久练习而不会变得比较容易适应,

此事定非有;

这种事情绝对没有;

渐习小害故,

由于渐渐习惯忍受小伤害,一旦大难临头,

大难亦能忍。

自然也比较有勇气与能力去承担。

15.蛇及虻蚊噬、

日常生活中,蛇咬、虻蚊叮、

饥渴等苦受,

饥饿和口渴等不愉快的感受,

乃至疥疮等,

乃至于生疥疮等家常的病痛,

岂非见惯耶?

难道我们不是都已经习惯成自然了吗?

16.故于寒暑风、

因此,对于寒热风雨等天气的变化,

病缚捶打等,

以及疾病、捆缚和捶打等较大的伤害,

不宜太娇弱;

我也不应该太脆弱以至于承当不起;

若娇反增苦。

果真娇弱不堪,伤害之苦反而会增加的。

17.有人见己血,

例如有些人看见自己流血,

反增其坚勇;

反而增强了坚毅和勇气;

有人见他血,

另有些人,虽然只看见别人流血,

惊慌复闷绝。

也会惊慌害怕,甚至休克。

18.此二大差别,

这两种巨大的差异,

悉由勇怯致;

完全是由于个性坚毅和怯弱所产生的;

故应轻害苦,

所以不要太在意病苦和伤害,

莫为诸苦毁。

不要被那些痛苦所击倒。①

③思惟忍苦断惑之利

19.智者纵历苦,

有智慧的人不生烦恼,所以纵然受苦,

不乱心澄明。

也不会搅乱内心的清明与宁静。

奋战诸烦恼

因此我们应该设法战胜烦恼。

虽生多害苦,

对治烦恼时,虽然会产生很多伤害和痛苦,

20.然应轻彼苦,

但是我们应该漠视这一切痛苦,

力克贪瞋敌。

努力息灭贪瞋等烦恼敌。

制惑真勇士,

能够战胜烦恼敌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

余唯弑尸者。

其它不过是会砍杀活动尸体的俗汉而已。

21.苦害有诸德:

再者,伤害和痛苦有很多益处:

厌离除骄慢,

它使我们心生厌离并去除骄矜和傲慢,

悲愍生死众,

对轮回众生产生悲愍,

羞恶乐行善。

羞于作恶,欢喜行善。

ⅱ、修谛察法忍

①广说

A.瞋与瞋者非自主

22.不瞋胆病等

倘若你不会去瞋恨胆、风和涎病等等①

痛苦大渊薮,

这一切日常生活中痛苦的最大根源,

云何瞋有情?

那么为何要瞋恨有情众生呢?

彼皆缘所成。

他们也是各种因缘促成的呀!

23.如人不欲病,

譬如人们虽然不希望生病,

然病仍生起;

但是业感疾病仍会不期而然地产生;

如是不欲恼,

同样地,人们虽然不想生烦恼,

烦恼强涌现。

但是无明烦恼还是强有力地涌现出来。

24.心虽不思瞋,

虽然我们没有想到“要瞋恨了!”

而人自然瞋。

但是仍情不自禁地瞋恨起来。

如是未思生,

虽然没有想到“要生起了!”

瞋恼犹自生。

瞋恨同样会习惯地自然生起。

25.所有众过失,

尽所有的一切大小过失,

种种诸罪恶,

各种各类的轻重罪恶,

彼皆缘所生,

全部都是因缘所生的,

全然非自力。

没有任何一种罪过是独立自主的。

26.彼等众缘聚,

那些聚合在一起引生瞋恼的众多因缘,

不思将生瞋;

没有“我们将要生气”的动机;

所生诸瞋恼,

而因缘所生的瞋等烦恼,

亦无已生想。

也没有“我已被生出来”的想法。①

B.破瞋有自主因

(A)破数论之主、我

27.纵许有主物,

虽然你主张有所谓“主物”的客体,

施设所谓我,

而且也施设了称为“我”的主体,

主我不故思:

但是“主”和“我”都不会自主地想到:

将生而生起。

“我将要生起”而产生出来。

28.不生故无果。

主物是常而不生的,所以没有所生的果。

常我欲享果,

想要受用生果的我,也是常恒不变的,

于境则恒散;

因此它将永远散乱地执着于境;

彼执永不息。

而这种执着也将永远不会止息。①

(B)破胜论之常我

29.彼我若是常,

倘若那个“我”真正是常恒不变的,

无作如虚空;

那么它就像虚空一样毫无作用;

纵遇他缘时,

就算遇到其它的外缘,

不动无变异。

也不会影响它的不变异性。

30.作时亦如前,

即使在作用的时候,也和从前一样,

则作有何用?

那么作用对它又有什么用呢?

谓作用即此,

如果说,它的作用就是如此无用;

我作何相干?

那么“我”和作用又有什么相关呢?②

(C)知如幻而息瞋

32.是故一切法

因此,一切法都是由于他缘聚合而生的,

依他非自主。

没有丝毫独立自主自成的能力。

知已不应瞋

明白这个道理以后,

如幻如化事。

就不该瞋恨这一切如幻如化的人事了。

C.瞋虽如幻仍须断

32.由谁除何瞋?

如果一切如幻,那么由谁来除什么瞋呢?

除瞋不如理。

所以除瞋不合理。但如幻的缘起不失其用,

瞋除诸苦灭,

而且世间人也都承认:除瞋可以消灭痛苦;

故非不应理。

所以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②结义

33.故见怨或亲

因此,当怨敌或亲友无理伤害我的时候,

非理妄加害,

我就应该立刻联想到:

思此乃缘生,

这些怨害都是从往昔的业缘产生的;

受之甘如饴。

于是欣然承受,无怨无尤。

34.若苦由自取,

如果痛苦不是缘生而是自找的,

而人皆厌苦,

而这世间上又没有人想要痛苦,

以是诸有情

那么一切有情应该都没有痛苦才对!然而,

皆当无苦楚。

事实正好相反;可见痛苦是由业惑缘生的。

ⅲ、修耐怨害忍

①慈悲为怀

35.或因己不慎,

有时候,因为自己不小心,

以刺自戮伤;

也会被刀、刺等器具伤害到自己;

或为得妇心,

有些人为了赢得女人的芳心和财物,

忧伤复绝食;

甚至于会过度难过而绝食;

36.纵崖或自缢,

另有些人则自缢,跳下断崖,

吞服毒害食;

或吞服毒药和有害的食物;

妄以自虐行,

以胡涂任性的自虐行为,

于己作损伤。

自己残害自己的身体。

37.自惜性命者,

有时候,因为受到强烈烦恼的驱使,

因惑尚自尽;

爱惜生命的人尚且会自杀身亡;

况于他人身,

何况是面对令人气恼的其它众生呢?

丝毫不伤损?

所以瞋怒者总难免会伤害别人的。

38.故于害我者,

因此,即使有人出于烦恼前来杀害我,

心应怀慈愍;

对于这些人仍然应该加以悲愍;

慈悲纵不起,

万一生不起悲愍心,

生瞋亦非当。

起码也不该瞋恨他们。

②如理除瞋因

39.设若害他人

如果伤害别人是愚夫愚妇的本性,

乃愚自本性,

那么瞋恨他们便不合理;

瞋彼则非理;

就好象有人不小心被火烧着了,

如瞋烧性火。

却瞋恨那原本就具有燃烧性质的火一样。

40.若过是偶发

如果过错只是偶然产生的,

有情性仁贤,

有情的天性原本仁慈而善良,

则瞋亦非理;

那么瞋恨他们也不合理;

如瞋烟蔽空。

就像有人瞋恨突然被烟遮蔽的晴空一样。

41.棍杖所伤人,

如果有人被木棒打伤了,

不应瞋使者;

那么他是否应该瞋恨挥棒的人呢?

枚复瞋使故,

不然。因为挥棒者也是受瞋心所指使的,

理应憎其瞋。

所以该憎恨的是瞋恼,而不是人。

42.我昔于有情,

从前,我对其他的有情众生,

曾作如是害;

既然曾经作过类似的伤害;

既曾伤有情,

因此,曾经伤害有情的我,

理应受此损。

按理也该受到同样的伤害。

③遇害思己过

A.本义

43.敌器与我身,

敌人的武器和我的身体二者,

二皆致苦因;

都是产生痛苦的因缘;

双出器与身,

既然他使用武器,而我又难免形体之累,

于谁该当瞋?

那么挨打受伤到底该瞋恨谁呢?

44.身似人形疮,

人的身体脆弱得像个人形大疮,

轻触苦不堪;

稍一触及就痛苦不堪;

盲目我爱执,

既然盲目贪爱的我要执着它,

遭损谁当瞋?

那么它遇害受伤时该瞋恨谁呢?

45.愚夫不欲苦,

愚笨的人虽然也不想受苦,

偏作诸苦因;

但却偏爱造作导致痛苦的恶因;

既由己过害,

既然现在是因为往昔的罪业而受害,

岂能憎于人?

那么凭什么憎恨别人呢?

46.譬如地狱卒

譬如地狱中的守护卒

及诸剑叶林,

以及其它恐怖的剑叶树林等等,

既由己业生,

既然都是自己的恶业所化现的,

于谁该当瞋?

那么堕入地狱受苦应该憎恨谁呢?

47.宿业所引发,

由于自己往昔业力的引发,

令他损恼我,

以至于促使别人前来毁损伤害我;

因此若堕狱,

如果别人因为瞋害我而堕入地狱受苦,

岂非我害他?

那么岂不是我害苦了他人?

48.依敌修忍辱,

借着他人对我所做的伤害而修习安忍,

消我诸多罪;

使我消除了很多往昔的罪业;

怨敌因我忍,

然而,由于我的宿业引发别人来瞋害我,

堕狱久受苦。

却会使瞋害者堕落地狱,长久受苦。

49.若我令受害,

如果到头来是我导致他人造罪受报,

敌反饶益我,

而他人却反而使我有机会修忍培福,

则汝粗暴心,

那么粗暴无理的心啊!

何故反瞋彼?

你为何不感恩图报还要憎恨别人呢?

B.断诤

50.若我有功德,

因为修忍而使人堕落地狱岂非将受恶报吗?

如果我出于哀矜之情与利他之心而修忍,

必不堕地狱。

那么就不会趋向地狱。

若吾自守护,

仇敌助我修忍岂非应得善报吗?

如果我以明哲保身的心态修忍护戒,

则彼何所得?

那么瞋害者除了犯罪还能得到什么呢?

51.若以怨报怨,

如果不修忍让而以牙还牙,那么敌人

则敌不护罪;

不但不会护罪修忍,反而将变本加厉;

吾行将退失,

这样一来,我的菩萨行将会退失,

难行亦毁损。

而修安忍的艰难德行也将因此而毁损。

(Ⅱ)应忍讥毁之苦

52.心意无形体,

心意没有形质和躯体,

谁亦不能毁;

所以谁也不能损毁它;但是,

若心执此身,

如果心意执着身体是我或我的,

定遭诸苦损。

便会感受到各种痛苦的伤害。

53.轻蔑语粗鄙,

当别人对我们轻视,说粗话

口出恶言辞,

以及使用难听的字眼等等,

于身既无害,

这些粗鄙的言行对身体既然没有伤害,

心汝何故瞋?

心啊!你为何要那么生气呢?

54.谓他不喜我;

如果说,其它的人会因此而不喜欢我;

然彼于现后,

但事实上,无论在今生或来世,

不能毁损我,

别人对我如何讨厌都不足以毁损我;

何故厌讥毁?

那么我为何要厌弃别人的讥毁呢?

55.谓碍利养故;

如果说,这些讥毁将会障碍我获得利养;

纵我厌受损,

然而,即使我讨厌遭受讥毁和名利受损,

吾利终须舍,

临命终时,我仍须舍弃财富和名誉,

诸罪则久留。

而憎害他人的罪业却会长久留存心中。

56.宁今速死殁,

所以,我宁愿现在就失去名利而早点死去,

不愿邪命活;

也不愿意瞋害他人而久活人间;

苟安纵久住,

邪命苟且地过日子,纵然可以活得长寿些,

终必遭死苦。

但终究要面临死亡和堕落的痛苦。

57.梦受百年乐,

假使有人在睡梦中,

彼人复苏醒;

享受了百年的快乐以后才醒过来;

或受须臾乐,

而另一个人在睡梦中,

梦已此人觉;

只享受短暂的欢乐就醒了过来;

58.觉已此二人,

这两个人醒来以后,

梦乐皆不还。

无论如何都追不回梦中的快乐。

寿虽有长短,

同样,人生的欢乐岁月虽然有长有短,

临终唯如是!

但死时依然带不去生前的任何享乐。

59.设得多利养,

所以,就算我能得到很丰厚的利养,

长时享安乐,

长久地享受荣华富贵,

死如遭盗劫,

死后还是会像遭强盗洗劫过一般,

赤裸空手还。

赤裸裸地空随着业力漂泊而去。

60.谓利能活命,

如果说,利养能维持我的生活,

净罪并修福;

使我有空闲净除罪恶,积聚福德;

然为利养瞋,

但是,如果我为了利养而憎恨别人,

福尽恶当生。

岂不是会产生罪恶而断送福德吗?

61.若为尘俗活,

如果我为了追求某些世俗的事物而活着,

复因彼退堕,

并因此使我的德行衰退堕落,

唯行罪恶事,

像这样只做恶事而使来生堕落受苦,

苟活义安在?

就算能长命百岁,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62.谓谤令他疑,

如果说,因为讥毁会使别人对我失去信心,

故我瞋谤者;

所以我要瞋恨诽谤我的人;

如是何不瞋

那么当别人受谤时,你为何不同样憎恨呢?

诽谤他人者?

难道别人赢得的信任就不会因谤而丧失吗?

63.谓此唯关他,

如果说,因为失信的对象只与别人有关,

是故吾堪忍;

所以我能够忍受别人遭受诽谤;

如是何不忍

那么怨敌出于烦恼而对你所做的诽谤

烦恼所生谤?

只与烦恼有关,你又为何不能忍受呢?

Ⅱ、消除因我所受害而生之瞋

(Ⅰ)谛察法忍

64.于佛塔像法

因此对于故意前来诋毁,甚至破坏佛像、

诽诋损毁者,

舍利塔和经典正法的外道,

吾亦不应瞋;

我也不应该生气瞋恨;

因佛远诸害。

因为三宝本性空寂,不会遭受伤害。

65.于害上师尊

同样对于伤害上师和亲朋好友的恶人,

及伤亲友者,

我们也应该这样去思惟:

思彼皆缘生,

这些伤害都是从往昔的业缘而生起的;

知已应止瞋。

然后藉此思惟努力消除内心的瞋恨。

66.情与无情二,

有情识的人和无情识的事物二者,

俱害诸有情,

同样都会伤害有情,

云何唯瞋人?

为何偏偏只瞋恨有情识的人呢?

故我应忍害。

所以我应该忍受别人的伤害。

67.或由愚损人,

有些人出于愚痴而伤害别人,

或因痴还瞋;

另有些人则因为愚痴而瞋恨害他的人;

此中孰无过?

这两种人之中,哪一个没有过错?

孰为有过者?

既然都有错,那么谁该特别受人瞋怪呢?

68.因何昔造业,

为什么从前要造下瞋害众生的罪业,

于今受他害?

以至于今生遭受报应而被人伤害呢?

一切既依业,

既然一切都根源于自己往昔的业力,

凭何瞋于彼?

我凭什么瞋恨害我的人呢?

69.如是体解已,

认清这个道理以后,就应该确信:

以慈互善待。

所有的人都应该以慈心互相对待。

故吾当一心,

因此,我也应该安忍一切外来的怨害,

勤行诸福善。

一心一意去做各种利生的福善事业。

(Ⅱ)思忍利益

70.譬如屋着火,

譬如某栋房屋正在起火燃烧,

燃及他屋时,

并已开始烧向其它的屋子;

理当速移弃

这时,照理应当迅速移开

助火蔓延草。

能助长火势蔓延的草木等杂物。

71.如是心所贪

同样,内心所贪着的任何亲友与事物,

能助瞋火蔓,

都能够助长瞋火的蔓延;

虑火烧德屋,

如果担心瞋火烧坏我们的功德屋,

应疾厌弃彼。

就应该立刻厌弃所贪着的一切事物。

72.如彼待杀者,

例如一个束手待杀的人,

断手获解脱;

若因断手而得以逃命,岂非明智之举吗?

若以修行苦,

同样,若借着忍受辞亲割爱等修行的小苦,

离狱岂非善?

而脱离地狱等大苦,岂非更为明智吗?

73.于今些微苦,

如果现在不能忍受这点修行的小苦,

若我不能忍,

未来如何能忍受地狱等大苦呢?如果未来

何不除瞋恚——

受不了地狱之苦,为何现在不灭除瞋恨——

地狱众苦因?

这使人堕入地狱受苦的业因呢?

74.为欲曾千返,

因为贪欲受挫而瞋害他人的我,

堕狱受烧烤;

已经历过千百次火烧地狱的痛苦了;

然于自他利,

但是,尽管如此备尝艰辛,

今犹未成办。

对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却毫无增进。

75.安忍苦不剧,

现在这点耐怨害之忍,既不那么痛苦,

复能成大利;

又能成就许多大的利益;

为除众生害,

因此,为了消除众生更深重的苦难,

欣然受此苦。

我应该欣然忍受这点较轻微的困苦。

Ⅲ、消除因敌获善而生之瞋

(Ⅰ)应喜敌受赞

76.人赞敌有德,

倘若有人称赞你的敌人有功德,

若获欢喜乐;

因而获得了赞叹随喜的快乐;那么,

意汝何不赞,

意识啊!你为何不同样称赞他

令汝自欢喜?

而让自己也一起快乐呢?

(Ⅱ)应喜敌获乐

77.如是所生乐,

赞叹随喜所得到的欢乐,

唯乐无性罪,

不但是今生和来世不杂性罪的欢乐泉源,

诸佛皆称许;

连诸佛菩萨等圣贤也都认可、称赞;

复是摄他法。

而且如此随喜更是摄受他人的最佳方法。

78.谓他获乐故,

如果说,赞叹将使敌方获得快乐,

然汝厌彼乐;

而你却不希望别人得到快乐;

则应不予酬,

那么你也不该支薪使你的仆人快乐,

此坏现后乐。

但是这么做,今生和来世的安乐都将失去。

79.他赞吾德时,

当别人称赞我有功德的时候,

吾亦欲他乐;

我也希望他得到赞叹随喜的快乐;

他赞敌功德,

然而,当别人称赞我的仇敌有功德时,

何故我不乐?

为什么我却快乐不起来呢?

80.初欲有情乐,

我原本希望一切有情都能获得快乐,

而发菩提心;

因而发起“欲成佛利众生”的菩提心;

有情今获乐,

现在有情自己获得了安乐,

何故反瞋彼?

为何我反而要瞋恨他们呢?

(Ⅲ)应喜敌获利

ⅰ、思敌获利乃己初衷

81.初欲令有情

我最初发心,想令一切有情成佛

成佛受他供;

而普受三界众生的广大供养;

今见人获利,

现在看到别人仅仅获得一点微薄的利敬,

何故生嫉恼?

为什么反而妒忌苦恼起来了呢?

82.所应恩养亲,

例如父母和妻儿是你应该负责养育的,

当由汝供给;

更新于:3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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