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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和"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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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和"佛学"

问题:师兄,我和别人说了一下佛法的理论,别人回敬我说,你搞得是佛学,我们是学佛,我们不是一回事,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回答:三藏十二部经,十方如来一切教法,都是“佛学”!依靠这些教法来实证,就是“学佛”!换句话说,佛学是理论,学佛是实践,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就会出错,就会走弯路!佛学是学佛的理论指导,学佛是佛学的具体实践,二者犹如人之双足,鸟之双翼,缺一不可;把学佛和佛学对立起来的人,最为愚痴,不管其声望多高,权威多大,我都是这个评价,此种人最为愚痴!十方如来转大珐伦,转的什么?转的就是“佛学”,必须给大家说法,先把法门告诉你,方法告诉你,理论告诉你,然后你按照实践,你才可能“学佛”,所以,从这个角度说,佛学比学佛重要,无佛说法,没有佛学之前,你学什么佛呢?这不扯蛋吗?因为很简单,先要正确的方向,才有正确的实践,不然的话,没有正确的方向和理论指引,愚痴的人儿们,会干出什么事呢?会南辕北辙吧?所以,有些人自以为自己在实践,就把自己的盲修瞎练,自视甚高的吹嘘为自己在“学佛”,真是滑稽之极,愚痴之及,你连佛学的理论都没有,就说自己在学佛,你这不是瞎搞吗?有的人说,净土宗只需要念佛,念佛就是学佛,哦!我的天啦!净土的理论体系,难道不是佛学吗?你不读净土五经一论的理论,不读历代祖师开示,不先搞这些净土佛学理论,你的净土修行是怎么修的呢?就算是有人对你说一句,念佛可以往生佛国净土,就连这句话都是“佛学”啊!!你听不到这句话,连这点最基本的佛学都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求生的呢?你又怎么实践念佛呢?

所以,佛学理论越深的,越重视学佛实践,越重视学佛实践的,其佛学理论越深入,这是互为体用,相辅相成的,怎么可以对立起来说,说我搞的是学佛,我不搞佛学?你不搞佛学,你学的一定不是佛教!我可以百分之百给你下定语!所以,有的人天天站在高台之上给大家讲法,他天天干的都是搞佛学的事,可是他却将佛学和学佛对立起来,说是不要搞佛学,就要学佛,这种言语,何其愚痴!

所以,谁以后再说,他是搞的学佛,他不搞佛学,你就对他说,去你奶奶个嘴儿!

问题:师兄,可否说说你对短期出家的看法? 

回答:让和尚们说吧,我们在家居士,不方便说这个事,涉及出家律.

问题:师兄,此立地结缘法,我可以教我的母亲念吗?如果我母亲不懂发愿文的意思,会有效果吗?

回答:皈依了之后就可以,连皈依的心都没有,怎么和佛结缘呢?立地结缘,就是要生生世世依靠佛菩萨,你连基本的皈依都没有,怎么可以呢?别的结缘法,取财物修福就可以结缘,但是这个立地结缘,需要最基本的三皈依,以及当事人绝对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以及达成的目标和效果,否则是不可能的。

问题:师兄,我一直在思考,但一直是我心中的结。种因得果,种什么因就得什么果。按您的说法,布施一件衣服时,衣服的里子和面子都布施出去了,就像接受别人福德的同时也背了恶业。那布施福德的同时肯定也布施了恶业,那果报不仅有福德肯定也有恶业啊,难道布施了一件衣服,等这件衣服再回到我这里时只有面子没有里子了?如果按您说的,布施方和受施方最终是一个等值的交易,那布施一件衣服最终回来还是一件等值的衣服,那我还不如不布施呢?问题有些尖锐,是末学一直想不通的,请师兄解说。

回答:不是问题尖锐,是你的智慧不够尖锐:财物在自己手中的时候,财物属于自己正当等值劳动所得的时候,你受用时,你不背业;但是当你将这个财物布施他人,他人没有等值付出给你,就得到这个财物,这个财物就载有你的恶业,也就是说,这个恶业是不是显现,是不是背负,是随着“有偿”还是“无偿”变化的!不管是你布施对方,还是对方偷你的,贪污你的,强占你的,都是一个状态,一样的要背负你的恶业;也就是说,背业,只是在无偿接受的状态下,才显现背业,并不是说一切状态下都背业。等你布施的这个财物再次回到你手中,比如说,对方接受了你一万元,过了一万年以后,对方投生为你的恩人,回报你一亿元,这时候,你还是不背业,为什么呢?!因为他给你的这一亿元,是你原先那一万元的种子生出来的,因此,这个财物,连本带利再回到你手中的时候,你还是不背业。

财物属于你自己等值劳动所得,你自己受用不背业;

财物属于别人无偿给你,你就要背业!

无偿给你的财物,你又偿还给了别人,就解除了所背的业力,这种偿还,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当下偿还,等值交换,一种是欠钱越久,利息越多,偿还越多。

你先忘却什么布施不布施,忘却这些名词,忘却“布施什么就回馈什么”的原理,你只需要记清楚一件事,无偿得到财物,就会显现对方业障,替对方背业;别人布施给你财物,给你的是福,你无偿享受福报,就要背业!

谁告诉你说,别人布施给你财物的时候布施给你恶业了?我举个例子说,你和别人求助,别人说:“好吧!我给你10万元救急,这个钱不用还了!”请问,别人有对你说:“我布施你十万元的恶业吗?”有吗?如果有,你找出来看看,谁是这么说的?也就是说,别人和你愿力约定的,给你的,你接受的,是财物,都是福报,别人没有愿力约定给你恶业吧?对不对?有没有这个约定?说是布施恶业给你的?有吗?没有吧?所以,别人没有布施给你恶业,但是你一旦无偿接受,这个对方的恶业就显现出来了,因为这个财物夹带有对方的恶业,但是这个恶业,只对无偿受用者显现并且发生作用,就是这么回事。

你记清楚一件事,只有无偿受用他人财物,无偿受用他人服务的时候,你才替他人背业,你才自己失去福报;记清楚这件事,你再去分析;

既然想不通,就找个老和尚拿棒子找准头顶打几棒子,看看怎样?之前曾经专门写了很详细的博文解答你,你还是吃不透,如果实在吃不透,就暂时搁置吧,等智慧够了,再来体悟。

如果还不行,就好好修行,到了有一天,你自己可以亲眼看到这种业力变化,你就知道,这是自然法尔,自然如此,不存在为什么这样,为啥这样,因为自然就是这样,无偿接受就要背业失福,你亲眼就可以看到福德和恶业的流变状态。换句话说,这不是你分析出来的,也不是你想明白的,所以,你天天在哪里挖空心思想,怎么可能“想”明白呢?你以为我知道这些,是我“想”出来的吗?

在分别心的状态下,这是自然规律,自然现象,所以,你如果靠想就能想明白,那佛也不必说自然法尔了。自然规律就是这个,你想什么呢?自然规律就是无偿受用,就要背业失福,不需要你问为什么!也不需要你去想!

另外,我说的等值交易,是当下等值交换,利益互换,结果是谁都不欠谁,互不负欠;我说的布施,是当下无偿给予对方,造成一方欠一方;一个欠对方,一个不欠对方,这是一回事吗?你却混为一谈,说什么既然等值,不如不布施;我在哪里讲过,布施出去财物的和回报回来的福报必须等值?你要找到我这么说过,我奖励你10万元?你连我字面上的意思都没看懂,都看错了,你如何能理解更深呢?

你到商场买东西,你付出10元,买回人家标价10元的东西,这不是等值交换是什么?这个买卖完成之后,你和商场互相都不欠对方,对不对?可是现在你把10元钱,你给了乞丐,乞丐欠了你10元,来生来世,他可能还你100元,1000元,10000元,《四十二章经》不是说的很清楚吗?

你怎么连我字面的意思都看不懂呢?连买东西,和布施,这两回事,都混为一谈分不清呢?

你提的这个问题,之前已经解答过,这是我最后一次解答你,以后不再解答,如果看不懂,就别看了,过二十年再来看。

至于你其他提问,与上述问题一样,没有回答的价值的,或者之前已经回答过的,就不重复回答了。我把你提出的有价值的问题回答了,其他的,你自己慢慢积累福慧资粮,迟早你自己会明白的。

更新于:8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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