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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学佛 ,不能破坏了家庭的和乐

分类:珠海市普陀寺

居士,虽皈依了三宝,但仍是在家俗众,照着俗人的生活轨范去生活。但要比没有学佛的俗众生活得更积极、更和谐、更美满、更有朝气、更有活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并使他人乐意来接受佛法的影响。

建设和乐的家庭

在家人生活的第一要务,便是建设和乐的家庭。对父母要尽孝,对子女要慈爱,敬与养,教与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父母与子女的责任。

家庭的生活水平,赖于经济收支的平衡。家庭和乐,主要建立在夫妇之间的感情上。夫妇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间,要坚守贞操,敬爱对方,体贴对方,夫妇间的感情融洽了,纵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个可爱的家庭。

收入与支出

居士应当从事正当的职业,来谋求生活的所需。除了屠业(包括渔业及荤菜馆等)、盗业(包括赌业及走私等)、淫业,其他的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选择的。

有了收入,必须量入为出。在《善生经》中,佛为居士的收入,分作五份来处理:一份为做功德(赡养父母慈善布施);一份为饮食(生活);一份为田业(营业资本);一份为贮藏(家中的储蓄);一份为给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利润)。以这样的经济计划,来规划家庭的收支,实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学的分配。

经济的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达成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责斥守财奴,更责斥支出超出收入之行为。家庭经济的基础巩固后,除了正常生活所需,若仍有余力,可用于家庭以外的福德──供养三宝及公益慈善事业。

所以《杂阿含经》中也说,居士的财产,应分作三种用途:一是供养父母;二是养育妻子儿女乃至周济亲属、朋友、仆从等;三是供养沙门、婆罗门(三宝即在其中)。

亲近三宝,建设和乐家庭

居士,应时常亲近三宝,但如不顾家庭事务,放弃了对于父母子女及夫妇的责任,专亲近三宝,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经尽了对于家庭的责任。

居士,应无条件地供养三宝,但如克扣了父母所需,减少了子女营养,节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费,降低了仆人的工资等等,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了对方的心许,或是出自各人的自动。

一个居士,不能由于信佛而破坏了家庭的和乐,应该由于信了佛的缘故,而使家庭更加和乐起来。否则你的家人不但对你反感,也连带着对佛教起反感。这样一来,你本为了恭敬三宝,却使你的亲人变成了三宝的反对者,这是非常不幸的事。

菩萨以救度众生为要务,居士是理想的菩萨道实行者。若谈救度众生、度己度他,居士勿把自己的亲人拒之于千里以外,实应建设和乐的家庭,把家人放在生活与修行的第一位来善待。

更新于:1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