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捕鱼亦是罪
钓鱼是为了取乐,事后仍然放掉,是否有罪?
我们取乐的方法很多,像游山玩水、作画填词、读书写字、念佛诵经都可以,何必一定要钓鱼?
无论做什么事,最好能客观地为对方想想,就可避免些无谓的烦恼和错误,你认为钓鱼是乐,可是鱼所遭受的是苦。也许你说:‘你又没有他心通,怎知鱼是苦?’对!那我问你:‘当你吃饭时,不小心把舌头咬一口,是什么味道?由此可知鱼在被钓时是不好受的。还有,假若某人也是为了取乐,在街上随便摸人家一把,并没有伤害她的生命,像这种情形,你说犯不犯罪?如明此理,就可想而知。’
你对这个问题尚且认为没有关系,何况一般的愚夫愚妇,那就更不要谈。所以说众生受苦,实在太冤枉!因此希望大家能了解一点佛法,当可减少犯罪的机会。同时‘勿因善小而不为,勿因恶小而为之。’钓鱼取乐,看起来是小事,但‘滴水虽微,渐盈大器。’我们的生死重罪,就是由无始以来小小恶业所积成的,如再任性下去,将来怎么办?修行好像补口袋一样,虽然补好以后,失去的钱不会再回来,但从此决不会因漏洞而继续地失落。我们因过去所造恶业而使现在受苦,现在如再不修,将来必定更苦!但愿你不要只为现在的生活而临渴掘井,也要为将来的生死而未雨绸缪。如能这样,那你就不想钓鱼了。(知义法师著《初机学佛决疑》)
问:依照戒杀观来,那么,海边捕鱼生活及耕鱼璍者,耕田的农夫,以及增产方面:养家畜者(有生灵问题),不是不能做佛的真弟子呢?(隐名者)
答:世间职业甚多,何必专作恼害众生之事。儒家孟子曾说:‘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又说:‘择术不可不慎’。儒家尚且如此,何况佛家大慈大悲?然耕田自与捕鱼有别,耕田非有杀意,故不称恶;捕鱼专为杀生,故称是恶。至于养畜,以严格论,出家弟子,绝对不许,从宽论,在家弟子,可渐渐改去。(李炳南老居士《佛学问答类编》)
问:有人专靠渔业为生,不能转业,但肯念佛,如临命终时得到一心,能带业往生否?(江宽玉)
答:杀他生命,养我生命,我之生命,由杀他而活,此种生命,不得为正。学佛以前迷于正理,情有可原,应作忏悔。念佛以后,则宜思改,否则广结怨言,恐为一心之碍。如果临终无碍,念到一心,即一心矣,焉不往生,但心一不一,不是徼幸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