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杀蜜蜂的报应
分类:放生因果
残杀蜜蜂的报应
一是人的命是自己造就的;二是怎样为自己造一个好命;三是行善积德与行凶作恶干坏事的因果循环报应规律。
《法苑珠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雍州人陆孝政任右卫隰州府,左果毅都慰官。陆孝政为人很小气,性情急躁,时常残害物命,对于佣人常加以斥骂鞭打。
他府内的庭园颇为宽阔,园内原有一窝蜜蜂,聚集栖在屋宅的南面树上。孝政就任时,派人将蜜蜂迁到别处,蜜蜂却仍旧习惯栖在树上,不愿飞走。孝政大怒,便烧一盆沸水,对树浇灌,数千只蜜峰全被烫死。
到了次年五月,有一天,孝政在厅堂午睡时,忽然飞来一只蜜峰,以蜂针刺其舌上,陆孝政痛极而醒,舌头随即发红肿大,满口堵塞,即不能说话,又不能饮食,医药皆无效。这时他才忽然想起往事,他曾经残杀许多无辜的蜜蜂,以致种下今日的苦果,可惜懊悔太迟了,终被疼痛折磨数日而死。